例如以 2020-06-01 為起始時間,計算該日期之後的合同金額累計值,如下圖所示:
使用 DATESUBDATE 函式計算已有資料與 2020-06-01 的時間差;
使用 IF 函式,若時間早於 2020-06-01 即時間差小於0,則指派為0 ,否則匯出「合同金額」資料;
對合同簽約時間進行升冪排列後,使用 新增累計值/組內 計算累計合同金額。
範例資料:「功能資料>第一張儀表板>合同金額和回款金額」
選擇「合同金額和回款金額」下的所有欄位,如下圖所示:
新增「過濾」,如下圖所示:
新增欄,對合同金額按「合同簽約時間」的升冪進行累計,如下圖所示:
對日期按升冪排列後即可查看到累計數值,參見本文 1.1 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