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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P

一、概述

  1. EXP(number):傳回 e 的 n 次冪。

  2. 常數 e 為自然對數的底數,等於 2.71828182845904。 

  3. Number:為任意實數,作為常數 e 的指數。

  4. 注: 如果要傳回其他常數作為底數的冪,可以使用指數運算子(^)。例如:在 4^2 中,4 是底數,而2是指數。 EXP 函式與 LN 函式互為反函式。

  5. 使用方式:

  6. EXP(0)等於 1。

    EXP(3)等於 20.08553692。

    EXP(LN(2))等於 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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